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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关于严厉打击冒充本院名义非法行医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5-02-24 15:52

    本文来源:宣文部

    近期,我院接到患者反映,有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冒充我院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访视,并且以“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分支机构”名义接诊患者,对患者及家属造成不良影响。以上行为已构成违法,严重损害我医院声誉,为保障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避免公众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作出严正声明:

    关于医院地址及分支机构的声明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经营的唯一地址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路183号,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未设立其他分支机构,未授权其他医疗机构,也未授权其他医疗人员在前述地址以外以“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名义经营。

    患者信息安全提醒

    我院严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有关规定,绝不会向第三方或个人泄露患者信息。若遇自称“我院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上门访视或推销治疗项目,请广大患者谨慎甄别,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法律追责声明

    任何冒用“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分支机构”名义非法行医、伪造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医生、康复治疗师身份招摇撞骗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我院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声明内容,请广大患者知悉并谨慎对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若您发现冒名行医行为,请拨打我院电话进行核实确认:

    【党院办】0991-3073809

    【患者服务中心】0991-3790333

        特此声明!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

    2025年2月24日

    预约挂号

    版权所有: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

    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19001140号-1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抚顺街151号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路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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